首页
课程中心
财经法规库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地税函[1999]22号 发布时间:1999-01-21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8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