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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14-04-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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