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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高考考试费中技能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价费发〔2014〕31号    发布时间:2014-03-03   发文单位: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高考考试费中技能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4〕31号

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考试收费行为,现将高考考试费中技能考试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收费执行现行普通高考艺术、体育测试收费标准,即每生90元(含报名费);山东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面试收费标准每生90元(含报名费),参加复试的,复试费每生40元;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费,上站检查每人次500元,复检每人次300元。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14年3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6〕251号、鲁价费发〔2009〕232号和鲁价费发〔2012〕113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3月3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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