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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04-02-24   发文单位:


                              (1994年8月9日 国税发[1994]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国政府与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1994年8月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和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印发你局,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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