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税务教育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情况的通报

法规文号:国税发[1999]207号    发布时间:1999-11-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贯彻全国税务系统第五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税务教育调研,调动广大税务教育工作者深入实际、努力研究和探索税务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税务教育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共征集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税务院校推荐的调研报告78篇,经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教育优秀调研报告评委会的审核、评选,最后评出获奖调研报告53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5篇,鼓励奖28篇(获奖名单附后)。

  上述获奖文章内容主要涉及税务教育理论、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院校建设、教材建设、院校科研以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方面,充分展示了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税务教育为税收中心工作、税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获奖文章理论联系实际,勇于探索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具有参考价值。通过这次评选活动,了解和掌握了税务教育方面的一些实际情况,总结和积累了经验,为今后搞好税务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了促进税务教育调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广大税务教育工作者增强调研意识,形成更多的、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总局决定对1998年度税务教育优秀调研成果获奖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人员再接再厉,在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继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际,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开展税务教育调研工作,为推动税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