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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法规文号:国税发[1999]190号    发布时间:1999-10-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1997年、1998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信息联系单位和从事税务信息工作的同志,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信息工作规则》,不断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总结信息工作经验,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各地税收工作动态、科学决策、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在1997年度、1998年度税务信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江苏省国税局等60个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地税局牛法等126名优秀信息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全国各级税务信息联系单位和税务信息工作者向这些单位和个人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税务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税收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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