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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大中专学校2000年停止普通教育招生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发[2000]63号    发布时间:2000-04-12   发文单位:国税发[20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院校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和机构改革的精神,为全面贯彻实施《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更好地为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国税务系统大中专学校2000年停止普通教育招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生的,必须经学校主管税务机关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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