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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1996年度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的通报

法规文号:国税发[1997]25号    发布时间:1997-02-1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国税发[1996]168号),总局税收科学研所专家委员会承办了1996年度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

  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各地和总局机关各单位推荐参选的优秀科研成果共计180项。在总局科研所评审小组初评和所务会议评议的基础上,由科研所专家委员会进行终评,最评选出获奖优秀税收科研成果98项。其中,特别奖1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印项,特等奖空缺(获奖名单附后)。

  上述获奖成果内容丰富,质量较高,充分展示了一年来税收科研、调研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税制改革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所取得的最新成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调研工作中开展,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水平,鼓励更多的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的推出,特对19%年度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给予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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