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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0号    发布时间:2013-10-0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发票管理,现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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