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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4号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2]第24号    发布时间:2002-09-19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9月19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不锈中厚板(税号:721912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9月20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17%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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