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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原产于法罗群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的通知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    发布时间:2005-11-15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法罗群岛(英文名称:the Faroe Islands,国别代码:357)作为丹麦的单独关税区,享有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同等地位。对原产于法罗群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本公告自2005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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