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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调整

法规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05-02-25   发文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5年第11号

  根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公告)做如下调整,对目录所列商品编号为6117900032,6117900034,6117900042,6117900044,6217900024,6217900034的商品不再实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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