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取消部分纺织品出口关税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5年第36号    发布时间:2005-07-26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36号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17种8位税目项下的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1  61021000  毛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衣 
2  61022000  棉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友 
3  61023000  化纤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等 
4  61044100  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5  61044200  棉制针积或钩编连衣裙 
6  61044300   合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7  61044400  人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8  61101100  羊毛制针织或钩编套头衫等 
9  62034100  毛制男式长裤、工装裤等 
10  62044100  毛制连衣裙 
11  62044200  棉制连衣裙 
12  62044300  合纤制女式连衣裙 
13  62044400  人纤制女式连衣裙 
14  62046100  毛制女式长裤、工装裤等 
15  62062000  毛制女衬衫 
16  62063000  棉制女衬衫 
17  62064000  化纤制女衬衫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