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法规文号:工商标字[1997]28号    发布时间:1997-01-24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予以发布。

  附件: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略)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