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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报送违法医疗广告案例的通知

法规文号:工商广字[2001]第299号    发布时间:2001-10-26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治理违法医疗广告是今年全国广告市场“反误导、打虚假”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依法查处了大量违法医疗广告案件。为及时了解各地查处医疗广告案件的情况,现就报送违法医疗广告案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请各地选报已经结案的医疗广告典型案例两件。

  二、报送材料:

  1.处罚决定书:

  2.违法广告样件(复印件、录像带、录音带等);

  3.违法广告当事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名单。

  三、报送时间:2001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四、联系电话:010-68032233转5709,010-68050320;联系人:水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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