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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含有“中南海”等字样企业名称的通知

法规文号:工商企字[2001]58号    发布时间:2001-03-02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核准的北京中南海航空服务中心等企业名称含有“中南海”字样。由于中南海是党中央、国务院所在地,因而“中南海”一词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使用“中南海”作为企业字号容易引起误解。请你局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已登记注册的含有“中南海”等字样及类似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纠正,并尽快告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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