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工商标字[1997]第71号    发布时间:1997-03-13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1996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2号令发布《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决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工作。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在《商标公告》特殊标志专栏中公告。

  特此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