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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伪造文件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规文号:工商企字[1998]第9号    发布时间:1998-01-13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粤工商企字(1997)427号文件收悉。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在重新申报其广东分公司传销地区过程中,伪造你局文件,骗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单层次传销经营核准证书》,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请你局依法对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广东分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收回《单层次传销经营核准证书》的处理。

  二、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建议对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处理情况,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宣传,以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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