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国家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法规文号:国税函发[1992]274号    发布时间:1992-02-0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2年起至1995年底止,对国家统配煤矿建设职工住宅给予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