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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法规文号:国税发[2000]132号    发布时间:2000-01-0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国税发[2000]93)下发以后,一些部门反映豆粕免税对国内的油脂行业及大豆种植有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国税发[2000]93)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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