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法规文号:财会便[2012]4号    发布时间:2012-02-09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11年年初将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列入了工作计划,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话:010-68552527

  传真:010-68552528

  邮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