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中注协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法规文号:会协[2012]59号    发布时间:2012-03-07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实施,综合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科学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2011年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事务所征求意见,并于4月10日下班前将意见汇总后反馈。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10-88250336 传真:010-88250348

  电子邮件:zhpj@cicpa.org.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党办, 邮编:100039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