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社字[1994]第30号    发布时间:1994-09-29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我部正式设立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为了加强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