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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基字[1998]732号    发布时间:1998-11-26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厅(局):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促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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