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农字[1999]238号    发布时间:1999-08-11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加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情况,对1994年制定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