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取消购买轿车控购审批的通知

法规文号:[93]财办字第28号    发布时间:1993-12-23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控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管局、全国政协行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当前轿车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为支持轿车工业的发展,决定取消购买轿车的控购审批。旅行车、越野车和工具车也不再办理控购审批手续。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