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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批复

法规文号:证委发[1995]4号    发布时间:1995-03-06   发文单位: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申请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报告》收悉。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发起单位由我国部分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单位、咨询公司和部分专家组成。符合行业自律性组织的特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目前已具备成立期货协会的条件。为保证我国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同意申报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事宜。为有效进行自律管理,各地不再设立地方性期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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