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防止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证监公司字[1999]40号    发布时间:1999-07-01   发文单位:证监会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办事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出现了较大的上升行情,为保证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防止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机构应在7月10日前召开一次辖区内大中型骨干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座谈会,结合宣传《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坚持合法、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发[1997]16号),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动用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控股公司及其他机构炒作股票。

  二、各派出机构应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用好募集资金,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资金调拨,防范市场风险,珍惜证券市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请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7月15日前收面报证监会上市公司部。

  联系人:安青松刘汝军

  联系电话:010-88061147

  传真:010-88061167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