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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揭示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中证协股转字[2002]67号    发布时间:2002-06-05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证券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各主办证券公司的努力下,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自今年五月份以来,股份转让价格呈不断上升趋势,这里有股份转让公司第一次及时、完整地披露年报和季报信息从而增强了投资者信心的原因,也有部分媒体(包括网络)推波助澜的问题,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投资风险。在此情况下,各公司及所属营业部应继续增强服务观念,在督促股份转让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地披露股份转让公司重要信息的同时,注意做好风险揭示工作,进一步开展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要充分利用营业部和网站,向投资者宣传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股份转让试点业务的有关规则,帮助投资者分析挂牌公司的基本面,特别要加强对资产重组公司的分析,使其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促进代办股份转让工作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处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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