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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债券回购品种有效竞价范围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03-04-29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5月12日起,在我所挂牌的债券回购品种的有效竞价范围将统一调整为“每笔回购委托价格(以每百元债券面值应计利息额表示)不超过前笔成交价的上下20元”。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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