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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11-05-09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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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11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证券编码“101111”,证券简称“国债1111”,票面利率2.7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2年5月5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5月9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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