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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的通知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12-05-23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顺利开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

  试点初期,本所以书面形式接受备案申请,各会员单位可将相关书面材料递交至以下联系人:

  谭媛 电话:(0755)22388829 邮箱:ytan@szse.cn

  杨帆 电话:(0755)25918582 邮箱:fyang@szse.cn

  待本所会员业务专区网站技术改造和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各会员单位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私募债券业务申请栏目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私募债券业务申请栏目具体开通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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