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函

法规文号:保监办函[2003]73号    发布时间:2003-05-10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规范无赔款优待管理问题的通知的回复》(沪美亚[2003]17号)文收悉,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车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该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得以无赔款优待名义违规退费、变相降价。

  三、你公司应将该标准和计算方法张贴在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严禁误导和歧视消费者。

  附件: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