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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假保单风险的公告

法规文号:    发布时间:2011-07-08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近期,市场上出现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制售车险、货运险假保险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深圳保监局向广大保险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消费者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保险。如果通过中介渠道购买保险,应当注意查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保险代理资质,以防上当受骗。

  二、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应当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或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等方式查询手中的保单,确认真伪,并对保险金额、保费等内容进行核实。如果消费者无法通过以上途径进行查询,可向我局或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进行咨询。

  三、消费者如发现假保单,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我局反映情况。

  深圳保监局 联系电话:0755-82549168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 联系电话:0755-8352998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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