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2010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评比情况的通报

法规文号:财金[2011]134号    发布时间:2011-10-27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金融企业:

  根据《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办法》(财金[2005]43号),我部对36个地方财政厅(局)和34个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报送的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了考核打分,并结合各单位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制、报送及使用的有关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结果,对以下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一、地方财政部门先进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北京市财政局、浙江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宁波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二、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先进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交通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特此通报。

  财政部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