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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3年土地资产收益指导性指标的通知

法规文号:鲁国土资发[2003]41号    发布时间:2003-03-20   发文单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对全省经济建设形势和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经科学分析测算,省政府将2003年全省土地收益指导性指标确定为180亿元,力争达到200亿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分解到各市的土地收益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要把发展土地市场、搞好土地资产经营作为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资产管理的关系,把工作立足点放到加强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的轨道上来,防止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盲目扩大土地供应量。要进一步搞好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比例。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收益统计、通报制度,对统计数据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及时、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要严格土地收益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各项土地资产收益收缴好、管理好、使用好。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003年土地资产收益指导性指标分解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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