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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劳社部函[2000]16号    发布时间:2000-01-28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贵州省劳动厅、财政厅:

       原电子工业部所属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已参加你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特殊情况,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9年10月1日起,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纳入你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行省级管理。该集团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个人缴费)的比例,按照你省确定的统一缴费比例执行。其他具体政策按照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中央直属困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财社字〔2000〕6号)执行。

  二、你省要督促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国家规定对该集团公司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进行清理,确保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做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关系到该集团公司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该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请你们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使该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请你们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使该集团公司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贡献。

  2000年1月28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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