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号)通知

法规文号:财监[2004]23号    发布时间:2004-03-04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200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涉及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检查,对上海上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的情况,我部已向社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号),现将该公告印发给你们。

  财政部
二00四年三月四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