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批复

法规文号:财会[2002]1019号    发布时间:2002-03-01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所关于变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同意将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许可证中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请收到本批复后,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证券许可证更换事宜。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