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赴东南极考察人员艰苦津贴标准问题的批复

法规文号:人薪发[1988]18号    发布时间:1988-11-27   发文单位:人事部、 财政部


国家南极考察委员会:

  你委《关于赴东南极考察人员艰苦津贴事》(国南办〔88〕0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意见,赴东南极考察人员的艰苦津贴标准,可在《关于我国赴南极考察人员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南办后〔86〕045号)第四条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天增加人民币1元、外汇1美元,从赴东南极建站之日起执行。此复。

  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