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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淄政办字[2004]19号    发布时间:2004-03-10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2004年重点调研课题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调研任务,对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实行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责任制。各有关方面要根据调研工作要求,落实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提前做好有关信息、资料、数据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抽调得力人员参加调研。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心,分别确定好各自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安排好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掌握第一手材料,从具体实践中寻求促进发展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将通过《呈阅件》和《参阅件》上报有关领导参阅,或转报上级内参采用,或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刊发全市借鉴推广。

  附:2004年重点调研课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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