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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两会”期间通信安全的紧急通知

法规文号:淄政办发电[2005]10号    发布时间:2005-03-04   发文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为确保“两会”期间的通信畅通,自3月3日起,中韩、济青、济青

  II、莱淄、张东滨以及张店至各区县长途干线光缆执行重要通信任务。上述范围内的全部设施进入重要保障阶段。

  为保证重要通信任务期间通信设施的安全、畅通,各区县、高新区要迅速通知沿线乡镇,切实做好长途干线通信光缆的安全保卫工作,停止一切有可能危及干线光缆安全的施工作业,严禁在直埋干线光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开沟、挖沙、取土,特别要禁止打井、修路、扩路、植树等不安全行为。

  要组织公安、通信等相关部门对执行重要通信任务的光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及光缆线路安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按属地范围,各负其责,确保国家全程全网长途光缆通信畅通。因落实不力,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问题影响通信畅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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