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发改经贸[2011]1950号    发布时间:2011-09-05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国家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将《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中晚稻收购工作,密切关注中晚稻市场价格变化,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新粮,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中晚稻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201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国家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