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会[2012]24号    发布时间:2012-12-27   发文单位: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2年12月27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