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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络人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文资便函[2014]7号    发布时间:2014-02-18   发文单位: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工作渠道顺畅,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信息的有效传递,请各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及所主管中央文化企业填写《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络人统计表》(电子版请至财政部官网文资办频道政策发布中下载),于2014年3月1日前报送至财政部文资办,电子版请发至wenziban@126.com。

  下一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通知将以短信平台发送给联络人,联络人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财政部文资办。

  联系人:戚骥 010-68553745

      施楠 010-68553751

  附件:

  1.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络人统计表(主管部门)

  2.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络人统计表(中央文化企业)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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