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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外经贸计财字[1996]第28号    发布时间:1996-01-31   发文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我部计财司是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我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单位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产权登记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印发。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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