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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京人函[1998]212号    发布时间:1998-09-29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审计局人事处、财务处:

  现就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审计署人发〔1997〕119号《关于调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津贴更名为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二、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包括市审计局及各个分局;各区、县审计局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特此函告

  说明: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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