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丁醇反倾销案延期公告

法规文号: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5号    发布时间:2006-10-12   发文单位:商务部


  2005年10月14日,商务部发布第6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美国、南非、马来西亚、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4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