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财培训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法规 >> 详细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

法规文号:工商总局令第52号    发布时间:2010-11-3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长 周伯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