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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盟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案的延期公告

法规文号:商务部公告[2011]第46号    发布时间:2011-08-15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0年8月30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延长1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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